同志们:
这次安委会(扩大)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部署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动员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三项行动”,以更大的魄力、更有力的措施、更过硬的作风、拚搏奋战二季度,争取更好结果,为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按照会议要求,我简要汇报一下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二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高丽书记、兴国市长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一季度,重点强化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兴国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治平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了2008年工作,对2009年及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区县、各委局、各集团总公司都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制定《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量化。
二是开展了“两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督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从2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治平副市长亲自组织经委、国资委、建委、公安局、总工会、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对津塔、海河共同沟过河隧道工程和百万吨大乙烯工程等在建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建委组织对工地民工住房、在建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公安交管部门从2月2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0天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以专业运输和交通事故多发单位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吸取福州“1·31”和中央电视台新址2月8日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市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共检查重点部位11802处,查获了大量违禁烟花爆竹,确保了“两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梁嘉琨副局长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6调研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认真抓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召开了市第一次危险化学品联席工作会议。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外环线内的92家危化品进行逐户调研,并推动这些企业尽快落实搬迁或转产方案,目前已确定迁出或停产、转产、关闭的有41家,制定搬迁方案的有17家,对37家尚未制定搬迁计划的,协调所在地区政府,尽快拿出搬迁方案,切实做到个个有结果,家家有方案;积极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分别在有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区县选定24家危化品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试点工作;加大了对加油站的治理,对59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实施了停业整改;市安全监管局集中全局力量,组成14个执法小组,不间断的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排查整改隐患573项;协调解决4起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中辗压石油输油气管道问题。
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还较为严峻。全市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336起,死亡36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31起,上升63.9%,死亡人数增加142人,上升62.6%。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之内(少14人);火灾共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之内(少1人);铁路交通共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之内(少5人);农业机械没有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共发生死亡事故322起、死亡355人。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
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破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多59人)。二是某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近期一些事故和事故征候有所抬头,先后发生硫化氢中毒、介质爆燃爆炸事故和海上运砂船多人伤亡事故。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扎实,薄弱环节还很多,隐患还很严重。
二、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分别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发展意识。一是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天津第19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区县及街镇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培训;对企业经理、厂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农民工、新员工的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好每月一次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系列专题讲座。三是努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广部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学习各地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经验,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有一批社区符合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二)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规范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一是抓住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重点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9种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二是要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按照国办通知精神,由市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公安、交通、消防、工商等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全市联合执法行动。各区县、乡镇街政府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各街镇政府要对本辖区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有危险工艺的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要达100%,对非法违法企业取缔关闭率要达到100%,对企业存在的各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开展执法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方案,对本行业执法行动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再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冶炼、小喷涂企业。
(三)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到年底前,外环线37家危化品企业尚未制定搬迁计划的要全部拿出搬迁方案;力争2011年前,外环线以内的危化品全部迁出,其他危化品企业进化工园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改进销售方式,由摊位式改为棚户式,提升销售的安全度。二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学习北京、上海等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研究制定加强能力建设方案,提升改造65条重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不符合交通需求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路口指示牌内容,强化交通指路服务功能;加强中心城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治理,强化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所有在建工地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深基坑支护、塔吊、施工电梯、钢井架、外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饮食卫生管理、地处闹市、人流密集的施工部位安全防护和工地防火情况以及噪音、尘土污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加以整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市容、市政工程、环卫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150天新一轮市容整治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种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制定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切实防止事故发生。四是抓好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新《消防法》活动, 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全力整治火灾隐患,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关系国计民生单位为重点,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五是抓好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加强对滨海新区吹砂造地、水上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和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严禁内河船舶到海上从事运输。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抓好二季度及“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工作会议精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天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制订并实施“三项行动”活动方案情况;二是春季预防事故工作措施,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安委会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五一”节马上就要到了,这一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我们要提前动手,安排和部署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在节日期间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监察执法,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的联动机制。二是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特别是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船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隐患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船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三是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点安全,组织对汽车、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加强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一律停止运营。四是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林业部门和各旅游景点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查,随时做好灭火准备,确保旅游安全。五是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妥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坚持值班值守、跟班带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控制灾害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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