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各工商企业: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高丽书记、兴国市长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认真吸取“5·18”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企业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动工商企业切实将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与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工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王治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铭、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智峰任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推动、督查全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监管局负责日常事务。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监管的原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中央在津企业和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市属商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所属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市级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工商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六)市中小企业局负责配合区县政府组织区县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全部工商企业。
(二)检查内容:重点进行“四查”:
1、查基础:(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4)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2、查设备:(1)生产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2)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情况;(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查隐患:(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2)是否存在事故隐患;(3)对存在的隐患是否建立了登记台账;(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
4、查整改:(1)对存在隐患是否做到了情况明、原因清;(2)是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3)对隐患是否投入了资金进行彻底整改;(4)整改是否到位。
四、进度安排和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以前)
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文件通知精神,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于5月26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日以前)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确定的内容,在全市工商企业中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工商企业要写出的自查报告和隐患整改方案,于6月2日前报所在区县或所属集团。
(三)全面检查阶段(6月22日之前)
各区县、各集团要组成若干检查组,对所辖所属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建档登记并督促企业治理隐患。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有危险工艺的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要达100%;各乡镇街政府要对所辖区域的工商企业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各集团要对所属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50个督查组,从动员部署阶段开始,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抽查验收阶段(7月7日之前)
市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区县、各集团和工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组织机构的设立、检查方案的制定、大检查的覆盖面,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方面进行验收。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查整改情况。
(五)总结讲评阶段(7月中旬左右)
组织召开市安委会扩大会议,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站在保持天津发展大好形势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把落实好、贯彻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企业和集团的主体责任、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大检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紧密结合,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在成效。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无死角。这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对全市工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建立健全所辖所属工商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隐患数据库。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令期限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合格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力整改的,要坚决关闭。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